致: 各券商机构
我公司************集团”或“公司”)是广西自治区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2010年12月23日注册,为西江黄金水道开发的实施建设主体,主要承接西江黄金水道船闸枢纽、船闸扩能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融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 项目采购人、名称和类别
1、******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项目说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安排,拟备案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二、项目地点预计完成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备案批文有效期内提供承销服务)。
三、采购内容:
1、为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债券及后续发行等工作提供服务。
2、对所负责的债券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3、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
4、指派专人指导公司人员做好必要的债券承销准备工作并主动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
5、为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设计,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编制辅导、核对报送等申报工作;与投资人沟通,资金募集,发行文件信息披露等发行工作;债券存续期间常规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备案及发行文件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
四、报价及相关事宜:
1******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进行整体打包报价,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0.1%/年。承销费用包括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项目组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应标明项目名称、价格以及必要的描述。具体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是否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4)是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3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的情况说明;
(6)是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设立,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和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7)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较强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发改委、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主管部门通报、采取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受到重大处罚等情形;
(8)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9)列示2023年公司债承销发行情况(以WIND数据口径为准),以及债券团队在广西承销公司债券的情况;
******集团债券的持仓记录情况(自行列出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打印提供持仓记录情况);
(1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备案具体融资方案;
(12)其他承销发行的优势及能力。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需提供报价书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及一份电子文档报价书方案(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并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31楼3118室。
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下午18:00(以寄出日邮戳或邮件报出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采购方式
项目采取询价方式,入选结果将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通知。对未中选的机构,我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或邮件方式通知,但不负解释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31楼3118室
邮政编码:530000
******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