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田园牧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JZSJ-202412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412QT-******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州经开区田园牧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街道。 建设规模:(1)项目总用地面积5685亩,打造水稻育种、改良示范基地2885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2800亩,包含绿色有机瓜-菜种植基地1450亩和无土栽培果蔬示范基地1350亩;配套建设示范基地农业智慧设备及配套设施。(2)水稻育种、改良示范基地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监测工程等;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包含绿色有机瓜-菜种植基地和无土栽培果蔬示范基地等2个子项目,绿色有机瓜-菜种植基地以新型连栋薄膜温室为主体,无土栽培果蔬示范基地以种植型智能化玻璃温室为主体,配套建设示范基地农业智慧设备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系统等基础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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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0199.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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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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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和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现代农业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或水利电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监理合同或工程验收证书颁发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备案证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无亏损,平均利润大于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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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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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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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采用远程评标及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定标。
6.2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4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设局,电话0716-******、0716-******、0716-******(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以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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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荆州方法一。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市水利和湖泊局,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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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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