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印地坝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6个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需求公示
一、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法定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8******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场负责人须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项目助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
黄平县印地坝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6个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价:依据审计价格按相关标准(黔价房【2011】244号文件)下浮10%。
2、最高限价:依据审计价格按相关标准(黔价房【2011】244号文件)下浮10%。
3、服务期:60日历天。
4、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付款方式:具体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确定。
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六、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