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XM2025-NB0090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02
(招标编号:XM2025-NB0090)
一、通知
本澄清通知02作为《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M2025-NB0090)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厦门新机场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变更为:
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5年11月15日前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的安排:
①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总体计划安排。
②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所有旅客等候座椅的深化图纸及全部用电接驳点位至采购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核。
③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天内(且不晚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旅客等候座椅预埋安装及相关追位、配合工作。
④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旅客等候座椅实物样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的旅客等候座椅材料样品、完成白胚或成品样及样板段制作(定制化要求,反复打样次数多、必要的开模),并提交至设计单位和采购单位审核。
⑤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20个日历天内(且不晚于2025年10月15日)将全部批次货物运抵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成品摆放(结合装修的饰面完成条件,中标人按经采购单位审批确认的货物制造计划及到货期安排到货,各批次进场时间及到货地点以采购单位发出的书面函件为准);
⑥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旅客等候座椅及附属充电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中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按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要求的日期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并根据厦门新机场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验收,确保所有货物按期投入使用,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一层及三层中的图名“PY-02”更正为“PY-01”。
本澄清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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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傅先生、陈小姐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