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5-WZCG-1903-HMGS-LQHNT01
1.采购条件
******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有限公司绥满高速海满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路基工程量:路基断面挖方232.3万立方米,填方1292.9万立方米,其中外借土方968万立方米,外借石方145.4万立方米。换填毛石114.5万立方米。
桥涵工程量:全线大、中桥(含互通主线桥)16座、上跨式动物天桥1座、天桥29座、分离式立交4座。40米预制小箱梁24片,30米预制小箱梁567片,22.2米预制小箱梁56片,20米预制小箱梁816片,13米预制空心板60片,桩基1563根/45557米。桥涵混凝土总量27.96万方。
路面工程量:20厘米未筛分碎石垫层385.6万平方米,18~36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46.5万平方米,18至36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361.8万平方米,7~14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87.3万平方米,4~10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44.4万平方米,4a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6.6万平方米,4~6厘米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6.6万平方米,旧路病害整治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8.1万平方米,旧路病害整治12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9.6万平方米。
其他工程量:全线设互通式立交8处、U型弯2处、观景台2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6处,主线设3处养护工区,辅道设2处养护道班。改造利用房屋14228平方米,新建房屋28680平方米。边坡及中间带部分绿化。中间带及外侧设钢护栏。
2.2采购内容:
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 件 数 量 | 交货地点时间 | 备注 |
******有限公司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 LQHNT01 | 沥青混凝土 | AC-16C | 立方米 | 10979.00 | ******有限公司绥满高速海满段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部采购计划通知后三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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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采购报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配套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设备,可以满足工程的大规模生产需求。拥有足够的原材料储备,至少能满足5天以上连续生产的原材料,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因原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进度。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满足相应标准及图纸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2年内有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采购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具有不低于50万元的垫资能力,报价人须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销售相应资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报价。
3.3报价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物资,并保持与报价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3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报价开启时间
(1)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现场递交地点:无。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递交报价。
(2)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取消谈判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包件 10 万元,报价人不按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6.2谈判担保必须在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前由报价人基本帐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过期不汇入的,视为放弃报价。
6.3谈判担保在本次谈判后按规定退还。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六二六街华庭嘉苑中铁十九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淑平
电 话:******
电子邮件:******55@qq.com
二○二五年四月